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规范审查规定
依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西交研[2007]1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理学院实际情况,为规范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和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如下规定,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
1、学生和导师为论文规范审查的第一责任人。
2、在正式论文答辩前,每位硕士研究生必须填写《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规范审查表》,并按表中的要求,依照西交研[2007]11号文件的规定,对论文进行自行审查,并在承诺一栏下签名。
3、在正式论文答辩前,每位硕士研究生必须向导师提交一份论文并附上本人签署的《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规范审查表》。导师应严格按照西交研[2007]11号文件之规定,对论文进行审查。对审查通过的论文,导师应在《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规范审查表》导师意见栏签名。
4、学院每年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已通过答辩的论文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凡被抽取的论文经审查不合格的,责成当事人严格按有关规范对论文进行修改,否则院学位委员会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5、所有申请学位的论文必须附上已由本人和导师签署的《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规范审查表》。
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07年4月18日
硕士学位论文规范审查表
申请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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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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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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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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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姓名、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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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导师姓名、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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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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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审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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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西交研〔2007〕11号)文件的规定,我已对所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了规范审查,并确信符合有关规定。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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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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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西交研〔2007〕11号)文件,对所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了规范审查,并确信符合有关规定。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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