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现将2007级培养方案校对版下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教学单位和教师认真校对,并于7月12日(周四)前经学院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及质量评价中心(教学主楼0907室)。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现将校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对内容与要求
1、本次校对遵循整体学分框架和课程结构不变的原则,以检查课程信息错误及培养方案中选课要求、课程体系、课程设置与指导性教学计划不一致为主要内容,不涉及计划微调。
2、重点校对课程设置与指导性教学计划中的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开课学期、课程学分、学时分配以及学分统计的准确性,同时检查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课程分配与课程设置的一致性。
3、对于跨学院开设的课程(学校统一设置课程除外),由课程双方共同校对,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学期等内容均需认真协商落实,并由开课单位在课程名称左侧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二、校对方式与权限
1、校对工作各专业所在学院统一组织。
2、课程信息的校对可对照教务处新编码课程库进行。
3、各专业培养方案校对负责人可登陆教务处主页,用户名为:bkkc ,密码为:bkkcgl,进入“新编码课程”后输入课程名称,点击“查询”,找到对应课程后校对培养方案中该课程的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分、总学时、课内授课、课内实验、课内机时、课内其他、开课学期、开课单位等。
4、新编码课程库中信息确实有误的,由开课单位确认后,由各学院汇总,报教务处统一调整。
三、学校统一设置的课程
1、“两课”与国防教育、安全教育
“两课”与国防教育、安全教育课程设置建附件一。其中“安全教育”请设置在集中实践环节。
2、大学英语选修课程
见附件二。
3、体育、金工实习、电工实习
“体育”、“金工实习”、“电工实习”只校对课程信息,无需开课单位签字盖章。
四、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按照以上要求对2007级培养方案进行校对,并将校对出的错误用红色标识进行修改。教务处将于本学期末上网公布并印刷校对后的最终培养方案。
联系人:张 健 联系电话:82668890
教 务 处
二〇〇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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