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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学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来源: 日期2012-06-13 10:49 点击:

西安交通大学
《物理学》学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学术作风,树立辨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物理学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2.在物理学学科领域内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现代物理学的实验技能,了解物理学及其应用的前沿领域和发展动态。具备独立从事物理学研究领域的科研能力,并能够在物理学的相关领域做出创造性的研究成果。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的阅读专业文献,具有较强的科技写作能力和一定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健全的心理素质、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壮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
本学科研究方向有:
1.光学
瞬态光学
量子光学
空间光学
固体光学与固体光电子学
低维系统的光电性质
软凝聚态物质的光电性质
成像光谱技术
光电图像处理
信息光电子技术
非线性光学
2.凝聚态物理
纳米材料与介观物理
强关联系统
固体光学
软凝聚态物质的物理性质
低维材料及其光学性质
磁学与磁性材料
计算凝聚态物理
微光电器件与量子信息
电子材料与器件
原子分子玻色——爱因斯坦凝聚
三、学习年限
  直博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6年,其中课程学习不超过2年。
四、培养计划
直博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直博生培养方案要求,结合本人的特点和研究方向的需要,在入学后的一个月内制订出培养计划,经学科负责人审定后报学院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中期考核筛选
    在直博生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研究生院会同学院和学科对直博生进行一次全面、严格考核筛选,对直博生是否继续博士阶段培养资格予以确认。
考试程序:
     (1) 直博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结束前以学院(学科)为单位进行,组成由学科负责人参加的五人左右的考试工作小组,集中审议本学院(学科)直博生的资格考试形式和相关的考试大纲要求。
    (2) 直博生本人填写资格考试申请表,由学院对申请表中的成绩审查确认后,由导师填写对直博生科研能力、科研作风、思想品德的综合意见,再直接交考试工作小组负责人。
    (3) 考试工作小组对直博生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应有一定的覆盖面,一般包括本学科3~4个方面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小组结合考试成绩和课程学习情况给出资格考试成绩,由考核小组负责人和学院(学科)主管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4) 直博生的资格考试如一次未通过,可在半年后由本人申请进行重考,重考后仍未通过者,将按中止学业的有关规定作博士生肄业处理。对于本科毕业时间未超过两年者,可按本科生派遣就业。
六、培养方式
直博生的培养采用课程自学为主、课堂教学为辅的方式,注重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着重于高质量地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博士生的指导主要采用导师负责制,在本学科直博生培养方案的指导下,对每个直博生制订单独的培养计划;论文选题要尽可能结合本学科的发展前沿。
七、课程学习
1.直博生的课程由硕士生课程和博士生课程两部分组成,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至少修满28学分:专业学位课不少于14学分,其中博士生专业学位课不少于6学分;公共课(政治、外语)8 学分。另外,必修实践环节4学分,其中讲座环节3学分,撰写基金申请书1学分。
    2.学位课程
序 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硕、博课程
备 注
1
自然辩证法概论
2
硕士课程
必修
2
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2
博士课程
必修
3
第一外国语
4
硕士课程
必修
4
高等量子力学
3/2
硕、博课程
任选
5
量子统计
2
硕士课程
任选
6
凝聚态物理导论
2
硕士课程
任选
7
固体物理Ⅱ
2
硕士课程
任选
8
信息光学
2
硕士课程
任选
9
原子分子结构与光谱
2
硕士课程
任选
10
研究生物理实验
2
硕士课程
任选
11
高等光学
3/2
硕、博课程
任选
12
信息光学Ⅱ
2
博士课程
任选
13
量子光学
2
博士课程
任选
14
固体理论
2
博士课程
任选
15
凝聚态物理原理
2
博士课程
任选
16
固体光谱学
2
博士课程
任选
17
纳米材料的光学性质
2
博士课程
任选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直博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直博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直博生应选择学科前沿领域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为确保论文的进度和质量,要求做到:
    1. 直博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并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自开题报告后的一年左右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考核。 
    2. 对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及其它要求详见《西安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
3.学位论文答辩条件
博士研究生在正式答辩前,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署名第一、申请者署名第二),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中至少有1篇被SCI收录或2篇被EI收录(发表的论文中,至少有1篇在全英文期刊或多国国际会议论文集上);
2) 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一项(本人排名前1/2位)或发明专利1项(本人排名前2名);
3) 博士论文主要内容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为专著,本人为主编或副主编(主编应为其导师);
4) 参与国家973、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做出重要贡献,或独立完成具有创新性的重大工程实践或发明设计,或独立完成具有创新性的重大社会实践或重大案例等,主要研究成果必须通过省市级正式鉴定,本人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1/2位;
达到上述规定之外,还必须有1篇论文发表在全英文期刊上或多国国际会议论文集上;
5) 取得上述两项之外其他形式成果者,本人提交学位论文全文及5000字以上的英文摘要,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组织国内外同行专家进行双盲评审。
九、学位申请
博士生在读期间,必须在科研方面满足学术论文发表、获奖、重大工程实践或设计、发明专利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凡修够学校规定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最低学分、发表论文和科研成果符合学校规定、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和通过答辩者,才能获得申请博士学位的资格。
学位授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西安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十、学籍管理
直博生自入校之日起按照博士生进行培养和管理。直博生在读期间,不得中途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直博生达到规定的培养要求,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合格者,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
     凡是完成规定的博士培养计划,虽然博士论文未通过,但已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凡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毕业论文未达到要求者,准予结业,由学校发放结业证书。
     凡是未完成规定的博士培养计划的其他人员,按肄业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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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帅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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