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老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精神,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西交科〔2017〕49号)相关规定,现开始征集2019年度西安交通大学国防重大项目培育类项目,用于支持在近期明确要申报的国防重大项目的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项目执行期: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资助额度和拨付办法:不超过15万元/项,两年执行期内按年分别拨付总经费的70%、30%。
3.申请必要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在岗教师或专职研究人员,具备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国防重大项目的条件;
(2)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高级职称;
(3)申请人的科研团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
(4)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在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请。
4.结题要求:
(1)执行期内以项目负责人申报1次以上国防重大项目并获得立项;或者执行期内提交了国防重大项目指南建议并被采纳;或者争取到国防类重点项目2项;
(2)项目执行期内,向科研院报备后承办1次及以上由本领域知名国防专家出席的申报项目研讨会;
5、考核
每年考核,根据进展情况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拨款。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须在4月1日之前,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录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交大首页->点击科研系统->点击基本业务费项目申报->输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进入系统后,找到‘基本业务费项目申报’按钮,选择“基本科研业务费国防重大培育项目”批次,按系统流程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请注意不得填写涉密信息)。
2.申请人在完成基本信息填写并确认不再变动后,应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请。
3.申请人填写申请书(模板见附件)
4.已提交项目通过学院推荐提交后,申请人须在4月3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四份签字盖章报送至科研院军工处(主楼E308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根据《西安交通大学促进自然科学学术繁荣的实施办法》(西交科〔2017〕50号)要求,如获准立项,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平均每年举办1次以上校内学术沙龙活动,并在结题时提交相关活动证明。
2.如获准立项,项目负责人须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项目经费,对于每年所拨经费,截至当年6月30日执行率不低于50%,截至9月30日执行率不低于75%,截至11月30日执行完毕(包括冲销所有暂付款),如未达到执行进度要求,学校将有权收回未按要求执行部分。
3.以上注意事项将在申请书“签字和盖章页”以承诺书形式列出,立项后拒不承认该承诺书的项目申请人将通报批评,并终身取消其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资格。
三、科研院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沈利剑
联系电话:82664016
联系邮箱:xmb977@x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