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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教师干部参加第二批陕西省“博士服务团”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07-21 15:45 点击: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我省第二批“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4〕48号)精神,现就我校有关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规模

陕西省第二批“博士服务团”计划选派50人,主要从省直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部门中产生。

二、人选条件

“博士服务团”人选应是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备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有吃苦精神和奉献精神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服务锻炼时间及岗位安排

第二批“博士服务团”成员原则上服务锻炼时间为1年。服务锻炼的岗位和职务,原则上根据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级别安排相应领导职务,不占挂职地方和单位的领导职数。安排到企事业单位(含医院)的,一般挂任单位实职或助理;安排到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的,一般挂任科技副职(副县长、副区长、副局长、开发区副主任等);详细挂职岗位请咨询校党委组织部。服务锻炼期间挂任的职务职级,在服务锻炼结束后不再保留。

四、服务锻炼期间的管理

服务锻炼期间,博士服务团成员由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省委组织部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拨付调研经费。

博士服务团成员在服务锻炼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行政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服务锻炼期间,符合条件的博士服务团成员可参加公开选拔和本单位的竞争上岗。其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参加接收单位的考核。服务锻炼期满前,由接收单位作出鉴定,派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博士服务团成员表现出色且因工作需要,服务锻炼单位拟留用的,在征得本人和派出单位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做好调动和任用工作,并报省委人才办备案。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满后,确因工作需要,本人和派出单位同意的,可延长服务期,接受市委组织部应在服务锻炼期满前1个月商派出单位同意并报省委人才办。

五、人员报名

我校选派陕西省第二批“博士服务团”人员工作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填写《陕西省第二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其中“现实表现考核材料”部分由所在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填写。推荐表(贴照片)一式三份,于7月24日下午下班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刘  越

电  话:82668882

传  真:82668242

邮  箱:dwzzb@mail.xjtu.edu.cn

 

附件:《陕西省第二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

 

                                                   西安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4年7月21日

 

 

 

 

 

 
 
文章作者:
责任编辑:朱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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