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交通大学委员会文件
西交党发〔2013〕6号
中共西安交通大学委员会
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经2013年3月12日校纪委全委会讨论通过)
2013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1.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章、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和教育部党组20项措施,严格执行《西安交通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加强对改进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加强财务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整治以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出访、出国交流活动。
3.严格执行《廉政准则》、《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继续构建纪委、宣传部、学生处、人力资源部、教务处、研究生院共同参与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构筑崇尚廉洁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加强监督检查,突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5.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行为管理的三个《意见》,建立财务、科研、审计、监察等监督管理联动机制,加强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认真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6.以推进落实学校“民生工程”为重点,强化对基建(修缮)工程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招生录取,特别是自主招生、文艺特长生和体育特长生等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和录取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各类教育收费,加强对附属中小学、幼儿园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办学行为。
7.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坚持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对独立法人单位开展巡查工作制度,加强对干部监督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换届纪律,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制度创新,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8.根据中央和教育部的最新精神和要求,制定学校2013-2017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继续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依法治校,规范管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校(院)务公开。继续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在分析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控措施和监督程序。
四、抓好案件查办,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9.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套取科研经费案件。要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协调机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规律,加强对重要典型案件的剖析,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10.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原则、敢于碰硬,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纪检监察队伍,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和培训;要开展高校反腐倡廉的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的研究。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秘书长、教务长、总务长、校长助理。
党委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