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上级部门的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现将领导干部因公短期出访审批流程进行调整,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访需由分管校领导及分管组织工作校领导签署意见。调整后审批表格见附件。
自2017年7月1日起,根据西交际﹝2017﹞48号《西安交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活动管理的指导意见》及西交际﹝2017﹞6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出访管理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我校所有师生因公出访需在学院审批时接受行前教育,并在审批表上注明。衷心感谢各位老师和同学的理解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打国际处出国(境)服务热线:82668369.